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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6 15:27   市工商联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工商联是市委领导的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委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是政府管理民营经济的助手。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统一战线及经济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和联系县(市、区)工商联、行业商会的工作;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做好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努力为非公经济服务;组织开展与台、港、澳地区及世界各国工商社团、经济组织、人士的联系和交往;引导非公经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回报社会;帮助各工商经济界人士、社会服务领域组建行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商会促进民间经济交往、规范经营、公平有序竞争的作用;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光彩事业基金的管理,做好光彩事业有关项目的争取和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政治引领,助力“两个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党建带动、示范引领,走进商会、走进企业”“主题党日+党史学习教育”等方式,开展非公经济领域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宣讲会5场(次),为6个所属商(协)会党支部购买了党史学习教育指定学习材料,组织所属商(协)会、民营企业党支部到善洲林场、朱家壁纪念亭、李鑫故居、金鸡“4.15”武装起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开展“重走红色路线·传承红色基因”现场体验教学活动5场(次)。二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民营企业百人代表队参加“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庆祝建党百年主题歌咏比赛,获三等奖,在唱响红歌中凝聚奋进力量;组织200余名民营企业家分批走进党校开展学习,重点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专题培训,增强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三是培养选树先进典型。4家商会荣获20192020年度全国工商联“四好”商会称号,2家商会被认定为第十二届云南省工商联“四好”商会;9家企业荣获云南省工商联2020年度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示范企业称号,10名青年民营企业家被授予第三届“保山青年创业市长奖”;3家民营企业荣膺云南省民营企业100强,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通过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有效地引导民营企业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四个典范”,坚定了民营企业家们助推保山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

2.强化参政议政,服务中心大局工作

一是积极建言献策。全市工商联和商会提交各级政协团体提案95件,参加党委政府、政协重要会议173人次,专题发言26次,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我联提交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被列为重点督办提案。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精神,结合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开展了“保山市中草药产业发展现状”和“保山市绿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现状与发展路径”“市级商(协)会发展现状”3个专题调研。开展“千企百会调研助发展”“大走访、大调研、解难题”主题实践活动,用“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走访调研商(协)会24个、民营企业90余家,召开调研座谈会9场次,为党委、政府决策主动服务,为民营企业真正办实事、解难事。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协助市政府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持续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2021年共组织400家民营企业对全省30个政府职能部门、保山市28个政府职能部门进行评议,满意率逐步提高,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我联被评为云南省工商联2020年度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优秀州市工商联,隆阳区、腾冲市工商联被评为优秀县(市、区)工商联。

3.强化金融服务,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虽然受到新冠疫情和消费不旺等诸多因素影响,但全市民营经济仍继续保持了健康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2021年,全市民营经济预计完成增加值628亿元,增长9%,占GDP比重54.5%;全市民营经济户数17.47万户,同比增12%。其中,个体工商户14.85万户,同比增12%;私营企业2.6万户,同比增12%;外资企业155户,同比增2%。全市完成非公税收28亿元,同比增15%。在疫后的恢复期中,我市民营企业全力复工复产,撑起了我市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擎天柱石”。一是增强就业稳定能力。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金秋招聘月”活动,为103家民营企业提供各类就业岗位6528多个,达成就业意向616人。二是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共推荐“贷免扶补”项目962个,为726户创业户发放贷款1.38亿元,带动就业人数1991人;推荐创业担保贷款项目43个,为37户创业户发放贷款728万元。三是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针对民营企业资金困境,主动同各金融机构对接,帮助企业牵线搭桥,推出惠企信贷产品,缓解企业燃眉之急。与建行签订“惠懂你”战略合作协议,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普惠金融客户打造一站式专属移动金融服务平台;与市人行、市人社局、隆阳区人民政府联合组织开展“金融服务宣传日”活动,设立“金融超市”,1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与298户小微企业、767户个体工商户和348户小微企业主达成融资支撑意向金额12.89亿元;与农行联合举办“服务企业·助力发展”主题金融活动,拓展了民营经济人士发展思路和眼界。

4.强化法律服务,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三进”活动。以民法典宣讲为重点,广泛开展民营企业普法工作,举办《民法典合同编及典型案例解读》《财务风险防范及财税规划》“如何将企业家从法律风险中解放出来”3场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我市民营企业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维权能力。二是加强与公检法司、税务等部门合作。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税务局开展“企业财务人员防诈培训暨国家反诈中心APP推介会”“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春雨润苗”“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了民营企业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制定《保山市工商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保山民营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为全市工商联系统的法律顾问,聘请云南弘蕊律师事务所为我联法律顾问,组织36家商(协)会与19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进一步促进商(协)会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三是强化民企投诉中心作用。共受理民营企业诉求事项10件,建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6家,调处矛盾纠纷50余件,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5.强化宣传培训,实施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举办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特邀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东伟为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作题为“保山工商业人应该具备的十种思维”专题讲座;组织200余名民营企业家分3批次开展“民营企业进党校”专题培训班;先后组织1560余人次到浙江、山东、厦门等省内外高校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报告会”等线上培训52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非公经济人士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二是巩固主流舆论,积极传播正能量。疫情期间,通过各级工商联微信工作群、企业群、公众号转发疫情防控知识和疫情防控正面信息500余条,跟评200余人次,积极宣传报道在抗击疫情中我市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先进典型事迹。及时采编民营企业先进典型和工商联动态,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1条,采编信息130期,被省级媒体采用26期、市级媒体采用21期、“滇西法眼”采用1期、“公正云法”采用4期。

6.强化感恩回馈,大力弘扬光彩精神

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深入推动“万企帮万村”。288家民营企业挂钩帮扶463个村(社区)。其中,41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已实现挂钩帮扶全覆盖,共计实施帮扶项目638个,投入物资6346.8万元,受益贫困群众22.83万人。着力推动消费扶贫行动,广大民营企业通过以购代帮、以销代帮等方式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架起产销两旺的桥梁,128家民营企业参与销售扶贫产品,销售金额达4.38亿元。二是接续乡村振兴,全面启动“万企兴万村”。及时召开保山市“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大会,号召全市广大民营企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奋力推动保山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研究制定了《关于成立保山市“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保山市“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方案》。三是结对共建,持续深化“挂包帮、转走访”。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开展“上党课送读本”“人居环境改善”“捐资助学”等帮扶活动,投入停车场改造资金1万元,奖励4名考上大学的学生奖学金1万元,为社区党员购买价值5000余元的50套党史学习教育书籍。四是争取项目,建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主动与省光彩事业促进会争取首期“‘博’取未来”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项目,推荐腾冲市国殇墓园管理所(滇西抗战纪念馆)、金鸡中学爱国主义教育及保山金鸡“4.15”武装起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分别获得10万元的项目支持,为建强建好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出了积极贡献。五是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当回馈社会典范。全市各级工商联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争做回报社会的光辉典型,在全社会弘扬企业家精神,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各商协会以及光彩事业促进会积极投身捐资助学、访贫问苦、扶弱济困、救灾救援、疫情防控等慈善公益事业中。全年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共为教育发展、疫情防控等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

7.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协调市卫健委为直属商(协)会、企业员工500余人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二是严格落实网格责任区挂包联系工作制度,向社区群众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三是派出1名科级干部到腾冲市猴桥镇轮马社区参加强边固防突击队,助力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四是向省工商联(省光彩会)协调价值5万元的疫情防控物资,分发到隆阳区、腾冲市和龙陵县。

8.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是深入落实工商联和所属商会改革任务。制定了工商联和所属商会改革任务重点分解方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二是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所属商会规范化发展,增加会员100余个,工商联组织覆盖更广,朋友圈更大。三是通过扎实有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共组织党史学习专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5次、专题研讨6次、党组成员专题辅导5次、上党课8次,领导干部撰写交流发言材料10篇、心得体会20余篇。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到位,“讲政治、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警示教育、“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家风教育、“3·29”专案以案促改、“除陋习,治顽疾,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大讨论和“清廉保山”建设等专题活动有序开展,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不断加强。五是积极创建模范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无烟机关建设稳步开展。六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主流舆论阵地持续巩固,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稳中向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营企业中生根发芽。七是信用体系建设、综治维稳、禁毒防艾、依法治市、创文创卫、组织人事、国家安全工作、保密工作、工、青、妇等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较好成绩。

回顾一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工作方式创新不够,工作成效不高。二是工商联干部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服务“两个健康”的方法和手段单一。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2,184,746.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5,271.05元,占总收入的99.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475.45元,占总收入的0.43%。与上年对比减少291,729.43元,下降11.78%,主要原因分析:

1.综合考核和绩效奖励减少155,113.00元;

1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等增加37,671.98元;

2民营企业教育培训、调研、光彩事业工作经费减少113,556.56元;

3贷免扶补经费减少100,000.00元;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减少20,112.32元;

5公益性岗位经费增加9,000.00元;

6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增加50,380.4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2,196,639.26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475.74元,占总支出的90.39%;项目支出211,163.52元,占总支出的9.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80,259.75元,下降11.31%,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117,441.02元,主要是综合考核和绩效奖减少155,113.00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等增加37,671.98元;

2.项目支出减少162,818.73元,主要为民营企业教育培训、调研、光彩事业经费减113,556.56元,贷免扶补经费减少100,000.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增加1,380.44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增加49,357.3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5,475.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7,441.02元,下降5.58%,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减少121,518.7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6,627.00元、津贴补贴增加31,316.00元、奖金减少155,11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6,888.3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24,821.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986.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030.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9.08元、医疗费减少2,481.85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602.30元,其中:办公费增加5,092.64元、印刷费减少3,471.60元、水费增加2,670.00元、电费增加8240.00元、邮电费减少574.46元、差旅费减少5,658.00元、维修()费减少8,725.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750.00元、工会经费增加4,812.9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078.81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8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3,681.58元,占基本支出的89.33%。人均161,243.7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1,794.16元,占基本支出的10.67%。人均19,254.0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163.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818.73元,下降43.54%,主要原因分析:民营企业教育培训、调研、光彩事业工作经费减少113,556.56元;工商联贷免扶补等经费减少100,000.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增加1,380.44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经费增加49,357.33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民营企业经济调查、光彩事业促进会等经费139,102.61元,其中:办公费2,253.50元、印刷费3,556.20元、邮电费2,901.03元、差旅费30,000.00元、会议费25,365.00元、培训费12,530.00元、公务接待费6,910.00元、劳务费23,036.88元、委托业务费27,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950.00元;

2.2020年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经费16,934.43元,其中:办公费4,201.10元、邮电费789.33元、差旅费11,944.00元。

3.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经费33,446.04元,其中:印刷费4,051.00元,差旅费:4,790.00元、劳务费15,563.04元、其他交通费9,042.00元。

4.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20,892.76元,上年结转结余20,892.76元,其中:劳务费20,892.76元。

5.2021年度职业能力建设专项资金787.68元,其中:劳务费787.6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6,163.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减少280,735.20元,下降11.33%,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减少121,518.7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6,627.00元、津贴补贴增加31,316.00元、奖金减少155,11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6,888.3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24,821.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986.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030.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9.08元、医疗费减少2,481.85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602.30元,其中:办公费增加5,092.64元、印刷费减少3,471.60元、水费增加2,670.00元、电费增加8240.00元、邮电费减少574.46元、差旅费减少5,658.00元、维修()费减少8,725.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750.00元、工会经费增加4,812.9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078.81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80.00元。

3.项目经费减少162,818.73元,其中:民营企业教育培训、调研、光彩事业工作经费减少113,556.56元;工商联贷免扶补等经费减少100,000.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增加1,380.44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经费增加49,357.3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6,80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772,439.60元;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352,659.1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89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1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090.24元,其他就业补助21,680.44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07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3,992.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2,078.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0,38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50,380.47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336.96元,完成预算的3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26.96元,完成预算的3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10.00元,完成预算的46.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我联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报销签批审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主要源于我联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88.81元,下降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比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78.81元,下降1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90.00元,增长37.6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2020年减少3,078.81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078.81元,主要包括:检测费减少160.00元,洗车费增加1,960.00元,车辆保险减少612.81元,车辆维修费减少4,266.00元。

2.公务接待费同比2020年增加1,890.00主要是因为2021年接待省工商联莅保开展“千企百会”走访调研、广东企业考察团、浙江工商联交流学习考察团等4批次31人次支出6,190.00元,较2020年增加4人次、增加经费支出1,890.00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26.96元,占64.27%;公务接待费支出6,910.00元,占35.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26.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426.9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营及中小企业教育培训、经济调查、光彩事业促进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1年接待省工商联莅保开展“千企百会”走访调研、广东企业考察团、浙江工商联交流学习考察团等4批次3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318.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02.30元,增长1.73%,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增加4,617.19元、印刷费减少3,471.60元、水费增加2,670.00元、电费增加8,240.00元、邮电费减少574.46元、差旅费减少5,658.00元、维修(护)减少8,725.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750.00元、工会经费增加4,812.98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078.81元、其他交通费增加4,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8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办公费20,889.35元、水费2,670.00元、电费8,240.00元、邮电费893.78元、差旅费2,830.00元、维修()755.00元、委托业务费750.00元、工会经费30,943.6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26.96元、其他交通费用129,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226,478.60元,其中,流动资产12,954.24元,固定资产72,613.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40,910.6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660.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6,478.60 

12,954.24 

72,613.76 

0.00

6,098.93 

0.00

66,514.83 

0.00 

0.00 

0.00 

140,910.6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9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47.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97.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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